如需购买易制毒化学品,个人购买须在个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区级公安部门申请办理,单位购买须向购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级公安部门申请办理,“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”。
办理“证明”所需证件:
(1)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(由销售单位出具)
(2)销售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。(由销售单位出具)
(3)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。(由销售单位出具)
(4)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加盖红色公章。
(5)购买单位办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加盖红色公章。
(6)够买单位出具的购买申请报告须电脑打印,加盖红色公章。
(注明:购买和销售单位的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法人姓名,购买事项、购买数量、购买用途)